教育资讯

教育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动态 > 教育资讯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

时间:2007-12-04           来源:信息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办学行为,今年秋季开学以来,市教育局汇同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督导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等7个部门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市14个县(市)区28个乡镇的60多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通过《义务教育法》及相关知识的测试,查阅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相关资料及台账,走访学生、家长、教师,查看学校教学设施管理,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及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学校内部矛盾排查等五项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教育行政干部认真学法用法——
     检查中,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的395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贯彻执《义务教育法》测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充分反映了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对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高度重视。据了解,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工作中,不仅为每位干部配齐了有关学习资料,还辅以专家专题辅导、座谈等形式提高学习实效,切实做到了认真学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教。
    2.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
    今年9月新学期开始,市教育局颁布的《昆明市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暂行规定》正式试行。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县(市)区教育局均及时将《暂行规定》转发到所属学校,并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检查,贯彻执行的总体较好。
    盘龙区、官渡区、五华区、西山区、安宁市、寻甸县教育局按规范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电子档案,强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巩固情况的监控;官渡区、盘龙区所属的学校还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作为告家长书,发给学生家长,让家长了解、支持、监督学校规范办学的行为;东川区采用“师德承诺”宣誓活动的形式,把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置于学生的监督之下,有效的遏止了部分教师不规范的言行。各中小学均按课程规定开设了体育课,学生在校的活动时间得到控制。各学校均有对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的名册等档案资料;各县(市)区教育局还建立了同学校签订《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的长效机制,大部分县(市)区的中小学还与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使责任书中的内容做到每个教师都知晓,成为约束自己教育教学行为的准则,今年各县开展的社会评教育、家长评学校、学生评教师的活动中,社会的满意度都有所上升。
    3.经费保障机制落实,54.5万学生受惠——
    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方面的落实情况看, 2007年中央、省、市及部分区(市)保障经费已通过县级财政专户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教育局已把专款拨到乡镇中小学,各学校按教育局分配的指标,落实了贫困学生,免费教科书发放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发给了应补助的学生;今年全市农村中小学都编制了学校预算,公用经费的使用逐步走向规范。
     据最新数据统计,2007年投入中央资金6653.66万元,省级资金752.89万元,市级资金6340.72万元,四个主城区和安宁市投入资金527.8万元,共计13522.36万元,全市共免除53.5万名农村学生、 1万名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杂费,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73.53%,有168万名学生享受了国家免费教科书和生活补助,其中15.8万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总数30.4%,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3%。
    2007年,全市公办学校接受外来务工子女新生入学人数1.762万,全市目前公办学校共接受了6.6135万名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其中2.8339万名免交借读费,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规范教育收费,严厉惩治违规行为——
     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方面,各县(市)区教育局按要求与所管辖的中小学签订了纠风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结合当地实际工作,制定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文件;以县为主统一制作了规范的收费公示牌发到各中小学校,挂在学校醒目的地方,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今年秋季开学后,各县(市)区汇同当地发改委、财政局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部署和治理要求,共组成194个联合检查组,对739所的学校教育收费进行了检查,其中,高中学校29所,义务教育学校686所,幼儿园16所,职业学校8所。一年来,经各级教育行政同有关联席部门的共同检查,共清退违规收费及其它收费43. 6305万元,其中,查处乱收费并清退的金额有20.15万元,及时清退少数因学校在执行政策中偏颇预收书费款23.4805万元,共受理举报83项。通报学校违规收费情况9所,受通报批评8人,2人被撤销校长职务。
    5.加强安全管理,构建平安校园——
    在学校安全方面,检查组看到今年各县(市)区教育局仍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而且学校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视,各县(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基本是由县级安全委员会等机构制定的,教育系统的安全被纳入到地方安全生产的要求,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整改。县级各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的治安保卫、消防、食品卫生,校外的交通、周边环境的整治。学校安全工作成为了一个地方整个安全工作的一部分,学校的安全管理也成为了多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仍坚持将每年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目标考核内容组织考核,制定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理论测试反映出部分县级教育局机关干部对教育收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内容学习理解不够,对《义务教育法》的理论学习仍要进一步深入的理解。
    二是还有部分县未实行新的中小学作息时间,有的中小学仍是7点半到校上早自习;农村小学因缺少计算机不能开设信息技术课,发到学生手中免费的信息教育教科书不能使用;部分县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还未建立电子学籍,学校义务教育档案还存在书写、装订不规范的情况。
     三是个别县区保障机制经费仍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到乡镇财政所,学校实行到财政所报账;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中,仍有的县、区由教育局统筹部分公用经费,学校有将公用经费用于发放代课教师工资的情况。
    四是在收费中仍存在个别“一费制”小学贯彻有关文件不认真,在向借读生或已免除学杂费的学生免收杂费后,仍又收取计算机上机费;少数县寄宿制学校贫困生生活补助因今年补助经费调整,经费到位晚,使部分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兑现。
    五是学校安全方面,少数中小学食堂实施、设备简陋,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食品留样检查不好的现象;学校小卖部无证经营,有出售与生活用品以外的商品;学校灭火设备不足且过期;县级城郊寄宿制学校学生严重超出学校的负荷,学生宿舍拥挤;县区教育局及学校没有针对校车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已向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要认真正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2008年初,市教育局将再次对各县(市)区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昆明市教育局纪委)